后勤基建处通过资格审查、面试考核,经研究决定,拟聘用彭玲同志为校医院收费员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。
在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后勤基建处反映 。
电话:0551-63828092(纪检委员);0551-63828305(综合科)。
后勤基建处通过资格审查、面试考核,经研究决定,拟聘用彭玲同志为校医院收费员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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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51-63828092(纪检委员);0551-63828305(综合科)。